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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掌掴幼童案:网络时代,这么多人是怎么被带偏方向的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12-05

网络断案,舆论审判,有多危险,南京掌掴幼童案,给人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可以说,关注本号的,都是法律人士或是爱好法律的人士,有点大言不惭的说,本号的关注群体,整体的法律素质远高于其他的网络平台,起码少有没有粗口,没有动辄上纲上线、喊打喊杀的。然而,一场南京掌掴幼童案下才发现,网络时代,即便是法律公号的关注群体,真正能保持清醒的,终究还是少数人。
大家也看到了,昨天发文《监控视频下的男子打孩子和老人,法律上应该如何分解和认定?》之后,阅读量不多,但留言数量迅速超过了上限100条,绝大多数是要求严惩男子的。幸好有现场视频在,否则真的以为男的犯下了多大的罪行。
      事件不过是,男子自己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媒体报道是打了两次,造成的伤口缝了六针),在对方孩子和老人不道歉的情况下,上门理论过程中,打了对方孩子一巴掌,推倒了举着凳子砸向自己的老人,导致老人骨折。就这么一个简单的案子,什么男子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老人是正当防卫的,都来了。
        如此观点的,不乏很多实名上网的法律人士。留言区就在那里摆着,真如一位网友说的,看了评论中某些自称从业多年的法官,律师的回复,心中莫名对中国法治产生悲哀。刑事法律应当是冷漠而教条的,必须严格抠字眼,依据条款进行严格解释,不能随意限缩,作为法官,尤其应当超越情绪去审理刑事案件。这个事件,舆论再如何共情,终归也只是一个犯罪终止+另起犯意+正当防卫的竞合罢了,做成案例分析,甚至比大部分司法考试题目还要简单。评论中这么多法官,律师的论点,司考时你敢写到卷子里吗?怎么通过了法考,就把专业丢光了?
       监控视频下的大人对着5岁孩子的一巴掌,令很多人顿时道德感爆棚。普通民众不能明确法律概念也就罢了,这么多法律专业人士,也被那些煽情的自媒体情绪裹挟,发表着一些,“老人举凳子砸人能造成多大危害”、“老人打男子是为了防止男子再打孩子”、“男子夫妇专程就是来打小孩的”等等情绪断案,俨然忘了案件分析的客观性。
       这么多人迅速关注此案,何以至此?这里不得不提及这个网络案件的起源,看看这么多法律人是如何被人短短的几句网络发声带偏到忘了自己的法律专业的。

这是视频发布者的情况说明,也就是视频中被掌掴孩子母亲的首次网络发声,看看其中有多少内容不实、不合逻辑,带偏舆论的夸大和歪曲事实。

注意看红框标出的位置,根据视频显示和其其后再次接受媒体采访后的说法,都是不实之词。所谓的“擦伤”、“打打闹闹”,是被她孩子打的孩子头部缝了六针;所谓的“作为家长我们得知情况后已经第一时间带着孩子登门道歉一次”,根本是子虚乌有;所谓的对方一家三口登门“爷爷很诚恳地给他们道歉”和“我家孩子已经点头认错”,视频里哪有这回事?所谓的爷爷打男子,是为了“防止他继续打孩子”,视频里男子已经承认是失手,哪有进一步打孩子的意思表示?所谓的男子“推倒在地”,视频可见,男子是在老人凳子砸自己头时才有的向前推的动作,哪是主动推倒老人?

图片中处处用爷爷称呼,还用60+标注,可根据警方通报,所谓的爷爷,不过是64岁。这样的表述方式和表述内容,彻头彻尾的就是一篇只说自己有理、对方一无是处、自己方毫无过错的带节奏文章。

如果按照上图的内容,既然已经领着孩子去了鲁家道歉,对方为何还要再次登门要孩子道歉?如果想打孩子,何必当时登门时不打,过后上门打孩子?这么不合逻辑、不合视频事实的“网络求助”,居然令人很多信以为真、同情感爆棚,从此立场不改、异议不听的一味支持被掌掴的孩子一家。

正是这篇“网络求助”的陈述和现场视频,连带着掌掴孩子被赋予的“南京医生”身份,一起被送上了网络热搜。评论区是信了“网络求助”之后的一致谴责和严惩之声,也将掌掴男子送到了警方通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的地步。

事实上,根据红星新闻、新浪新闻的“南京被掌掴儿童母亲讲述事发经过:老人骨折,儿子的脸当时就肿了”一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时,掌掴儿童母亲一改前期“网络求助”的发声,承认自己的孩子将对方孩子打破了头,“对方说自己孩子缝了6针”、“还没来得及登门道歉”。

自己家的孩子在学校将别人家的孩子打了两次,打成了需要头部缝针的地步,却不第一时间登门道歉寻求原谅,直到人家登门讨要说法,老人和孩子仍没有进行认错和道歉。对方家长情绪激动打了孩子,立马遭到了老人先是手推拳打,后是塑料板凳、木质板凳袭头的主动出击,为了避免自己被打采取了前推老人的动作,导致了老人摔倒骨折。

男子掌掴5岁孩子肯定是不对,但被掌掴孩子一家呢?他们的错误至少有四处,一是孩子打了别的孩子之后,没有第一时间跟人家道歉;二是人家已经上门讨要说法,还不主动道歉;三是对方打了孩子,老人立马反击,甚至动用板凳袭击头部;四是为了造成对方严厉的法律惩处,采用伪造事件经过的方式带偏舆论、混淆是非。

如果男子掌掴幼童是只犯了一个错误的话,幼童一家犯得错误更多。试想,如果第一时间登门道歉,还会发生人家找上门来掌掴孩子吗?只允许自己的孩子打别人家的孩子,不准别人家的大人打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孩子挨打了就可以让老人“正当防卫”,却不准别人家孩子被打了家长打回来,这都是什么逻辑?那些一味力挺被掌掴孩子一家做法、玩空心思给掌掴男子寻找罪名的网友,也跟着犯浑?

事实证明,舆论喧嚣,就是一把双刃剑,可以让我们听到更多的声音,也可能被带偏到忘了理性的情绪发泄,即使是法律人,也不例外。需要对舆论、乃至本人发声,时刻保持警惕,具有逆向和辩证思维。

案件已经走到了法律程序,当地的检察院也已经提前介入,本号相关的法律分析昨天已经发文阐明了观点,就不复述了。法律,不应支持男子掌掴男子的打人行为,也不应该支持老人在男子已经停止掌掴孩子之后的打男子行为,对别人拿木质靠背凳子袭击自己、可能危及身边孩子时,应该具有推开的权利。希望当地的司法部门能顶住舆论的压力,不要也被所谓的“维权声明”带歪了司法的方向。

坚持独立的立场,保持对单方言词的警惕,尽可能的阐明正确的法律观点,一直是本号的宗旨,也是法律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想批评的就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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